有一位歐洲著名作曲家,在郷下擁有一座別墅,景緻優美迷人,如詩如畫。有一天他向來賓們宣佈::「你們以後可以不用再這麼辛苦,舟車勞頓,一路顛簸,來到這裡了,因為我已經用『音樂』把別墅秀麗的風光全部作譜納入、保存了,你們可以隨時聼我的曲子,好好感受回味⋯⋯」
我的好友「夏蓮」家座於海邊山腰,紅瓦屋,綠草地,她每天望著蔚藍的海水覺得自己好像住在天堂,快樂無比。幾次嚐試,想要提筆用「文學」來描寫這個好山好水,卻是力不從心,自嘆功力不足。終於有一天擠出了一篇文章,令人難以忘懷:
「帆船、 藍天 、碧水、紅瓦、綠草、白菅芒、橄欖樹、海風、陽光 、山嵐海霧、九重葛、鳥兒、野兔、蜜蜂、無花果、薰衣草、絲瓜、菜園,——我是世界上最幸福,富足的人!」它把我的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和觸覺,全都挑逗起來,那種感受是如此深刻,又何其自然、溫心、舒服!
記得我唸小學四年級的時候,老師出了一個作文題目叫:「手」。那個大塊頭的吳立祥同學很認真地思考,他寫道:「我的『手』可以吃飯,拿東西,刷牙、打架、摘芭樂、洗澡、穿衣服和鞋子、寫字⋯等等(他一共舉了三十多個例子)⋯,完畢。」然後交卷,卻被老師嚴厲處罰,認為狗屁不通,故意搗蛋!
現在想來,寫文章何必一定要「起承轉合」?抓住了「重點」最重要,不必拘泥於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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