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」
(徒20:24)
當我得知在宗教藝術里,鵜鶘一直被視為自我犧牲的象徵時,我感到驚訝。
多年來,我沿著佛羅里達州西海岸一帶釣魚,親眼觀察過這種奇怪的鳥兒,我感覺到它們比較像不勞而獲的懶惰蟲,而不像自我犧牲的聖者。
在那奇怪的眼神之下隱藏著貪婪的心,在那裡垂涎我所釣上的每一條魚。有時,它們甚至在我還沒收釣線以前,就試圖攔截我所釣到的魚。
事實上,並不是以它們上述的行為使它們變成了自我犧牲的象徵。把它和自我犧牲聯繫在一起的是那紅色的尖嘴。據傳說,當母鵜鶘找不到食物餵養它的小鵜鶘時,它便用紅尖嘴刺入自己的胸,用自己血來餵養小鳥。
早期的教會視此為基督為我們犧牲的象徵,也期許我們能這樣做。保羅在向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告別時,即表現出這種自我犧牲的態度
(徒20:24)。
由於我們的原罪,我們的本性是貪婪,而非自我犧牲;但那是可以改變的。透過對耶穌的信,我們被饒恕了,而且我們的心也轉變了。因此依靠居住在我們內心的聖靈,我們便可以實踐自我犧牲的愛。
天地萬物都屬我,
皆獻主前,不是報恩;如此奇妙深恩厚愛,獻上身心方可報。沒有什麼比獻上自己更能討上帝喜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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